1.負責公司的全面財務會計工作。
2.負責制定并完成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、規定和辦法;
3.解釋、解答與公司的財務會計有關的法規和制度;
4.審核公司的原始單據和辦理日常的會計業務;
5.編制銷售公司的記帳憑證,登記會計帳簿;
6.編制公司的會計報表,在每月10日前報送分管副總及總經理;
7.編制、核算、統計每月的工資、獎金發放表;
8.定期檢查銷售公司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是否帳實相符;
9. 不定期檢查統計崗位的商品是否帳實相符;
10. 按照印鑒分管制度,負責保管銀行預留印鑒中的一枚財務章;
11. 承辦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12.具備會計執業相應證件。
13、其他面議。